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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年06月26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按国家教育部关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34号)文件精神,我校自即日起开始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进一步提高教育科研质量,繁荣和发展教育科学事业,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贡献更大力量。

    二、申报条件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8年6月4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课题组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

    三、申报要求

     1、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1),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的重点招标课题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

     2、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招标课题资助标准为20-2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12-15万元,青年基金课题资助标准为10-12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

     3、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4、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

     5、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时间

     1、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

     2、课题申请书请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最迟于2013年7月12日前将审查合格的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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