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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1年05月16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各单位:

   接《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语委“十二五”科研规划><国家语委“十二五”科研规划2011年度项目指南><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1修订版)>的通知》,国家语委十二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国家语委有关项目申报的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着眼于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改革和发展需要,以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语言生活实际问题,注重社会效益和应用价值。

   二、重大项目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请人不得自行命题、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可参照《项目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自拟项目名称。本年度重大项目资助标准为20-3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标准为8-1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标准为5-8万元。设立自筹资金项目。

   三、项目管理遵照《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本年度立项项目要求1-3年完成。项目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四、项目申请人通过网络申报,并同时填报《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两份。重大项目采取招标方式,经网络初评后,等候通知到京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其他项目实行同行专家网络初评和专家会议集中复评。初评采用匿名方式。复评重点考察前期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

   五、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语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再申报新项目。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国家语委规划项目。上述各类项目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六、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并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七、项目申报所需的《国家语委“十二五”科研规划2011年度项目指南》、《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1修订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等材料均可从国家语委科研网(网址:http://www.ywky.org)下载。

   八、《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于5月23日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请相关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做好项目申请书的初审工作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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